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广告制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单位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发布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上午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6年1月22日17:30之前,报价人需将联系人电话和快递单号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mzdlfgs@163.com,书面报价单密封寄送至采购人(单位: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联系方式:薛青霞13799377604),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对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报价人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6.提供近期做过的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三、潜在供应商递交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
2.报价文档:投递人根据采购清单填写报价,报价文件纸质版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送至采购人。
3.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
4.潜在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潜在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7.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四、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
五、材料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中标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包干2000元收取。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支行;账号—9040414010010000033802。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
联系方式:薛青霞13799377604
邮箱:mzdlfgs@163.com
2.代理机构: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层
联系方式:张先生13559829448(微信同号)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