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湄洲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湄洲岛)机械服务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湄洲岛)机械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GC2023007
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湄洲岛)机械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价:499248元
最高限价:49924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要求 | 总价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湄洲岛)机械服务采购 | 项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99248 | 490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投标咨询、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0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获取:投标人直接到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箱或邮寄报名:即投标人用邮箱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我司邮箱),我司通过邮箱将电子文档标书发给投标人。
3)售价:文件售价为0元/本(含电子文档), 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895956365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
保证金账号:13441501040007811
八、我司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正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湄洲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环岛东路南街1568号
联系人姓名:林小姐
联系电话:137990187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1366号和成天下1号楼602-2单元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8959563650
附件:
招标文件-莆田市木兰溪全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湄洲岛)机械服务采购.doc
莆田市湄洲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