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湄洲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东蔡村和汕尾村护岸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湄洲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东蔡村和汕尾村护岸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湄洲岛;
2.3. 工程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2.5. 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存档备案且决算审核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3个(含3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招标人自 2016年 3 月 2 日起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湄洲岛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岛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名称: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岛
联系人:龚小姐
电话:15959403666
名称: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4-233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