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石淉园区修缮维护项目(2021年度)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岛湖石淉生态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岛湖石淉生态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福建同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维护地点:莆田市湄洲岛
2) 维护规模:累计预算总造价不超过25万元(不含25万元,下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套用施工期内莆田信息价、定额标准;
3) 维护内容:湖石淉公园管理范围内设施日常维护以及预算价25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建设,包括但不仅限于园区内的设施设备、路灯、路灯车行道、人行道、莲池及北埭车场、广场铺装、各类窑井盖、雨水篦、雨污水管道损坏修复,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防汛、抗旱抢险任务以及其他维护任务。
4) 维护工期:自接到维护通知起需在6小时内进行维护,部分加急维护项目自收到维护通知起半小时内维护,根据具体项目性质,维护工期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个项目的工期。
5) 承包有效期: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且累计预算总造价不超过25万元;若未满有效期,而累计预算总造价已超过25万元,则该合同协议自动失效。
6) 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根据湄管政综【2018】11号文及湄管建【2018】98号文要求必须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符合规定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4月16日起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纸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若有需要可进行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4000元)整,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施工合同签定后,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湄洲岛湖石淉生态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还须携带参加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岛湖石淉生态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79966780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 ,邮编: 351100 ;
电话: 13950707309 传真: / ;
联系人: 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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