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岛莲池游泳池周边步道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人民币5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后预算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总工期: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且不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邀请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3年9月4日起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mzdljjt.com/zh)发布招标信息,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玖佰元整(¥9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9.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9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50801352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94-2729522。
附件:1.邀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