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Ⅳ)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_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泉州市筑拓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岛;
2) 工程建设规模:约80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11144.612m2(包括:寨下村7728.11m2.东蔡村2314.096m2.宫州427.17m2宫下沙675.23m2)按实结算,(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4) 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且竣工决算审核完成。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须是2016湄洲岛管委会小额建设工程预选库(工程监理专业库)内的企业;
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3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6年 6月 30日起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以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7月 4日 15 时 30分;
2) 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1.公告其他说明:/。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岛
电话:0594-6729282传真: /
联系人: 高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莆田市
电话:0594-2336005;
联系人: 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