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环南轴线及碑林园东侧污水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建省铭禹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国鑫建设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岛;
2) 工程建设规模:约43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11 月25 日08:30起至2021 年12 月5 日17:00止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 元整(¥捌仟元整),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投标人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6 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岛
电话:0594-6729282
联系人:蔡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3030976965
联系人:陈女士
附件:招标文件定稿.doc